第1章 北岳梓云

  我和花拉拉十几年的情谊,说是朋友,其实更像家人。两个外地姑娘大学毕业后都选择留在西安,见证了彼此怎样在别人的城市慢慢扎下根来,从杂志编辑到自由写作者,从杂志写到图书,从单身姑娘到为人妻为人母。在对方家蹭过无数次饭,熟悉对方住过的每一处房子,两家的黄口小儿连出生日期都近似,分别唤对方的父母作干爸干妈。

  我们是穷时分享一个熏肉大饼的朋友,富则……呃,不好意思,忘了目前都还没富过。窘迫像叮在年轻身上的跳蚤,窘迫走了,我们的青春也走了。现在我们是两个每逢周末就凑一起追着俩儿子满天跑的怒喝型妈妈组合,碰上不用带儿子凑一起享受自由的时候,我俩高兴得就像两个放风接头的特务。

  盘点这十几年的时光,我们竟然把其中较大一部分都花在和对方聊天上。闲来无事便杀到对方家,喝一壶茶,蹭一顿饭,聊聊最近遇到的形形色色,两人的生活于彼此几乎是透明的。有这样一个朋友,是人生极大的福气。补充一句,花拉拉最近醉心烘焙,每次去她家,她都向我隆重推荐厨房新产品,我觉得我的人生福气又升了级。

  花拉拉是个很聪慧的姑娘,总是很轻易就洞遂人心,切中事情的本质。有时候看起来有些复杂的事情,她轻轻一两句话便命中核心,事情便有了一片云开见天的感觉。这种洞遂,是写作的人必须具备的。有这样一颗玲珑心的,多半是天生的写作者。

  在我和花拉拉聊过的无数天里,我们什么都聊,就是不喜欢聊爱情。爱情这种东西,挂在嘴边显得怪怪的,我们都喜欢用笔来书写它。在那么多年杂志编辑和写手生涯的历练里,我们都主动或被迫写过无数软硬方圆的题材,但爱情永远都是我们最爱的题材。爱情啊,这被人念叨了几千年都没有定论的东西,永远都有人前赴后继地赋予它新的意义。爱情这两个字,世世代代的写字人写了成千上万年也写不尽它,所以也不差我们两个。

  有些东西不用聊,因为心里有底。花拉拉是个在爱里笃定的人。我刚认识她时,她和她的小男友都还是大四学生,两个人如出一辙地单纯和待人敦厚。两个年轻人在一个城市扎下根来的过程是艰辛的,他们一起面对过很多不容易,但从没有过感情上的危机。花拉拉是个愿意在爱里付出的人,而她遇到的人,是看得见她所有付出、亦甘愿加倍偿还并呵护她的人。他们俩,是一个值得珍惜的人遇到了懂得珍惜的另一个,这对彼此皆是福气。花拉拉的老公,也就是当年她的小男友,是一个朴实少言的人,独独在他们的婚礼上红了眼眶。那天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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