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9章 长乐未央长毋相忘全诗

  (一)

  咬破自己的手指头,在一张干净的白布上写下四个字:百无禁忌。就能从他家里领走一个媳妇。

  “你之前交的彩礼钱,六万六千六百六十六。我一分钱也不要。全让小芳捎过去!”

  听起来,好像很划算。

  我注视着老杨。

  老杨也正在注视着我。

  从他的眼睛里,除了饱含笑意之外,我再也看不出其它的内容。

  他好像没有什么恶意。只不过是提了一个比较奇怪的要求罢了。

  我忍不住问:“用我的血写下百无禁忌四个字。干什么用?”

  老杨说:“我们这儿有一个规矩!凡是女婿过来迎亲,就必须要在女方家里留下自己的血字!据传,新女婿的血,好比黑狗血,能辟邪!”

  我说:“这样的规矩,我从来没有听说过!”

  “现在你不是已经听我说过了吗!”

  “这肯定是你自己编的规矩!”我说。

  老杨脸上的笑容不见了,换作一脸严肃,说:“就算是我自己编的规矩,那你尊不遵守呢?”

  我走上前去,一口咬破自己的手指头,流出血,在铺在桌子上的那块白布上写下:百无禁忌。

  一刹那间。空间震荡了。犹如水面出现了一圈圈的波纹。涟漪荡出去很远。我感到一阵头晕目眩,天翻地转。

  我闭上了眼睛。

  过了一会儿,我睁开眼睛再看,空间已经恢复了正常。

  老杨已经从椅子上站起,走到了桌子前,双手将那块写着血字的白布捧起来,睁大眼睛端详着它。禁不住脸上的肉一颤一颤的。

  很显然,他对此物很稀罕。根本掩饰不住自己的激动。

  “好!你可以把小芳领走了!”老杨说。

  在一间东屋里,也就是杨小芳的闺房。我看见了穿着一身白色婚纱照,一双绣花红鞋,头发高高盘起,脸上涂抹着厚厚的白粉,嘴唇上抹着血红的唇膏,正坐在床上等着我的杨小芳。

  一场再简单不过的婚礼,她把自己打扮得这么隆重。证明她很是在乎这场婚礼的。

  一个女人之所以很在乎自己的婚礼,是因为她深爱着和自己结婚的男人。

  可我觉得她这种打扮不好看。一点儿也不好看。有一种说不出的难看。她的脸本来就很白,肉质细腻,根本用不着在脸上抹粉。这样一抹粉,倒显得她脸上的皮肤很粗糙。

  血红的嘴唇。好像她刚喝过血一样。

  但我并没有说什么。因为不想扫她的兴。

  我们坐上了金拾的越野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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